全球遭受溫室效應與氣候變遷衝擊下,涵蓋各面相的綠色產業發展也應運而生,在全球欲振乏力的經濟氛圍中,綠色產業已被各國視為可以帶來無窮希望的新興產業。除此之外,產業更逐漸延伸到企業的綠色產品生產與消費者的綠色消費上。在此共識之下,發展綠色產品已漸漸成為企業優良形象的表徵。
台灣中小企業於全球產品供應鏈中扮演重要環節,面對全球逐步朝綠色產品發展的趨勢,各類國際環保規範與客戶端環保要求的牽動,國際大型企業紛紛透過全球產業供應鏈體系,要求製造商進行組織溫室氣體盤查、產品碳足跡盤查計算,以及公開產品碳資訊。中小企業應積極發揮靈活彈性的經營特質,提早因應。
溫室氣體盤查是企業管理碳風險的基礎,溫室氣體盤查的推動可達成組織內部鑑別節能契機,並可評估單位產品的排放強度,了解製程邊界內的碳足跡,提供動力能源儲存產業碳揭露的第一步,對外更可擴展未來產品商機接軌綠色供應鏈提高社會形象,因此實施ISO 14064-1組織溫室氣體盤查有利於公司建立與管理溫室氣體相關的責任與風險。
範疇1:直接排放自於公司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例如來自於自有或控制之鍋爐、熔爐、交通工具等燃燒的排放,以及來自於自有或控制的製程設備中,化學品生產過程的排放。
範疇2:能源間接排放來自於公司自用之外購之電力2所產生的溫室氣體。外購電力係定義為買進或輸入至公司組織邊界內的電力,範疇2 之排放實體上是發生在生產電力的設施上。
範疇3:其他間接排放公司作業活動的結果,但產生自其他非報告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屬於範疇3 作業活動的例子有:外購原物料的採挖及生產、外購燃料的運送、販售之產品或服務的使用等。